货 类:
|
鲜活
|
服务项目:
|
私人物品
|
详细描述:
|
货运方式进口(即宠物作为货物进口,和主人分开)
注:想办理免隔离的朋友请提前致电我们。
1、一本护照只能带一个宠物。进口的宠物,须在离入境之日前一个月以上,一年以内注射过狂犬疫苗。由出口国的政府兽医出具健康证明和狂犬疫苗证明,须有兽医签名 和政府部门盖章。健康证书的签发日期须在入境日期前14天以内.
* 重要提示:卫生证书和狂犬疫苗证明,连同疫苗注射卡(本)之原件必须随机同行。否则无法办理清关手续。
2、提供收货人的护照原件和“个人行李申报单”原件。
护照上须有:
(1)有效入境签证;
(2)两周内的来自宠物出发国的中国入境记录。运单上的收货人 姓名必须和健康证上的姓名以及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。
3、把健康证明,狂犬疫苗证明,货运提单,中国的通讯地址电话,提前给到我们。
4、确认到达日期和航班。
5、派员到机场办理清关和提货手续。
6、2006年2月13日起实行隔离场检疫。宠物在隔离场相关疫病检测的结果全部为阴性,并继续隔离检疫到满30天为止。 如果选择货运入境,航班到达时间处于下午2:00以后,或周六,周日及国定假日,您必须提早申报并支付额外加班费才能当天清关。否则,您的宠物将不可避免地在海关过夜,待海关重新开始
|
|